噪聲是一類引起人煩躁、或音量過強而危害人體健康的聲音。噪音污染主要來源于交通運輸、車輛鳴笛、工業噪音、建筑施工、社會噪音如音樂廳、高音喇叭、早市和人的大聲說話等。噪聲的常用監測指標包括:噪聲的強度,即聲場中的聲壓;噪聲的特征,即聲壓的各種頻率組成成分。噪聲測量儀器主要有:聲級計、頻率分析儀、實時分析儀、聲強分析儀、噪聲級分析儀、噪聲劑量計、自動記錄儀、磁帶記錄儀。
環境噪聲檢測
環境噪聲檢測測量儀器精度為 2 型及2 型以上的積分平均聲級計或環境噪聲自動監測儀器,其性能需符合GB3785 和GB/T 17181 的規定,并定期校驗。測量前后使用聲校準器校準測量儀器的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 dB,否則測量無效。聲校準器應滿足GB/T 15173 對1 級或2 級聲校準器的要求。測量時傳聲器應加防風罩 [2] 。
根據監測對象和目的,可選擇以下三種測點條件(指傳聲器所置位置)進行環境噪聲的測量:
a)一般戶外
距離任何反射物(地面除外)至少3.5 m 外測量,距地面高度1.2 m 以上。必要時可置于高層建筑上,以擴大監測受聲范圍。使用監測車輛測量,傳聲器應固定在車頂部1.2m 高度處。
b)噪聲敏感建筑物戶外
在噪聲敏感建筑物外,距墻壁或窗戶1 m 處,距地面高度1.2 m 以上。
c)噪聲敏感建筑物室內
距離墻面和其他反射面至少 1 m,距窗約1.5 m 處,距地面1.2 m~1.5 m 高。
檢測項目:
工業企業廠界噪聲、社會生活噪聲、建筑施工場界噪聲、區域噪聲、交通噪聲、鐵路邊界噪聲、機械噪聲、機場周圍飛機噪聲等。
相關標準:
噪聲環境質量標準 GB 3096-2008
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 GB 10070-88
機場周圍飛機噪聲環境標準 GB 9660-88
工廠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標準 GB 10070-88
社會生活噪聲標準 GB 966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