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因為農夫山泉執行標準一事鬧得沸沸揚揚,把本來只有專業人士才關注的“包裝飲用水標準”放到了聚光燈下。因為,目前市面上名目繁多的“天然水”、 “山泉水”、“礦物質水”均沒有統一的國標,而近日國家衛計委辦公廳公布的“包裝飲用水標準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中,這一問題或將得以 解決,但同時也將引起市場的震動。其中,叱咤一時的“礦物質水”可能退出江湖。
“礦物質水”擬叫停
目前,中國包裝飲用水的國家標準有4項,分別是:GB8537《飲用天然礦泉水》,規定飲用天然礦泉水的質量和衛生要求;GB17323《瓶裝飲用純 凈水》,規定瓶裝飲用純凈水的質量要求;G B17324《瓶(桶)裝飲用純凈水衛生標準》,規定瓶(桶)裝飲用純凈水的衛生要求;GB19298《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除瓶(桶)裝飲 用純凈水之外的其他包裝飲用水的衛生要求。而各地對除天然礦泉水和飲用純凈水之外的其他包裝飲用水類又制定了部分地方標準,包括此前在“農夫山泉事件”中 備受爭議的浙江省地方標準《瓶裝飲用天然水》。
國家衛生計生委曾在去年4月份表示,“除天然礦泉水和飲用純凈水已有明確的國家標準外,其他包裝飲用水均需符合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農夫山泉生產的 ‘飲用天然水’不是天然礦泉水也不是飲用純凈水,所以并沒有直接對應的國家 級質量標準,只需要符合必須滿足的飲用水國家衛生標準,也就是自來水衛生標準。 按照農夫山泉公司發布的信息,其生產飲用天然水的過程中同時執行了G B5749-2006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即自來水標準)、GB19298-2003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DB33/383-2005浙江飲用天然水標 準,并未違反這一標準體系?!?/span>
“征求意見稿”適用于除了飲用天然礦泉水之外的所有能夠直接飲用的“包裝飲用水”。據介紹,本次標準對市面上除飲用天然礦泉水之外的“包裝飲用水”實現了“大一統”,把瓶(桶)裝水的產品標準和衛生標準進行了合并,新的標準將命名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
此外,“征求意見稿”在標準的術語中,厘清了包裝飲用水、飲用純凈水、自然來源飲用水、其他飲用水的定義。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到,“對于 僅在純凈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劑的飲用水,考慮到‘礦物質水’名稱易使消費者誤認為該產品具有補充礦物質的營養功能,引起消費者的誤解,因此,擬規定本標準發 布實施后,不得再使用‘飲用礦物質水’名稱?!?/span>
“之前中國的包裝飲用水不是沒有標準,但是有一些地方不太明確,國家又不想留下空白,如果每一品類都制定標準,時間和資源上都不允許,于是就將除礦泉水以外的包裝飲用水標準都給統起來?!敝袊称飞虅昭芯吭貉芯繂T朱丹蓬對南都記者表示農夫山泉在新標中找到“名分”
根據“征求意見稿”,去年鬧得沸沸揚揚的農夫山泉這一類的山泉水或天然水,被定義為自然來源飲用水,這一類水不是來自公共供水系統,只允許通過脫氣、曝氣、傾析、過濾、臭氧化作用或紫外線消毒殺菌過程等有限的處理方法,不改變水的基本物理化學特征制成的制品。